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廣華路369號地塊
占地面積:30551.96平方米
地理位置:廣州市黃埔區(qū)九佛街道京東亞洲一號倉庫二期北側
土地使用權人:廣州九佛農工商管理有限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xiàn)狀:閑置工業(yè)用地、規(guī)劃道路用地
未來規(guī)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一類工業(yè)用地(M1)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廣東思創(chuàng)環(huán)境工程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調查地塊歷史用地類型涉及農用地、居住用地、化工廠用地、建筑用砂料與泥料暫存用地、道路與水塘用地。其中,曾在地塊生產經營的化工廠為廣州市國營光明化工制品總廠、廣州市澤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用地,生產產品膠黏劑、油溶性油漆分別屬于C2669其他專用化學產品制造、C2641涂料制造類別,上述兩家公司未曾列入《廣州市土壤環(huán)境污染重點監(jiān)管單位名錄》。結合國家、地方有關文件要求,從事過化工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在擬收回土地使用權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由土地使用權人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3年11月~12月。調查地塊歷史沿革清晰,地塊位于坡地上,地勢呈現(xiàn)東北高、西南低的特點,高程落差較大,廣華路橫穿地塊南區(qū),廣華路以南為林地、水塘。
在1958年前,地塊權屬紅衛(wèi)村作為農用地;1958年~1967年期間,地塊權屬九佛農場,建泥磚房用作知青宿舍和農具存放,大部分用地屬農用地;1968石油烴、年~1989年期間,由九佛農場下屬單位廣州市國營九佛電器廠建磚瓦房用作員工宿舍,大部分用地仍屬農用地;1990年~2002年,九佛農場下屬單位廣州市國營光明化工制品總廠在地塊北區(qū)、西區(qū)設廠,生成膠粘劑,地塊在2001年確權,光明化工廠經營至2002年停產、注銷,地塊隨后由廣州九佛農工商管理有限公司代管;2002年~2020年,九佛農工商將工廠用地轉租給廣州市澤豐化工有限公司,生產丙烯酸清漆、丙烯酸底漆、丙烯酸色漆、硝基底漆、硝基漆稀釋劑、膠粘劑,澤豐化工廠在2020年停產、搬遷,生產設備全面拆除、清理;2021年~2023年8月,九佛農工商將地塊的大部分構筑物清拆;1990年~2023年8月,地塊東區(qū)域清表區(qū)一直作為紅衛(wèi)村民的建筑用砂料暫存處。地塊經調查曾涉及三次客土填土/堆土事件,調查地塊涉及規(guī)劃道路紅衛(wèi)北路從2023年8月底至11月底(本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采樣前)已完成地基及護坡建設。
將地塊整體區(qū)域列為重點關注區(qū)。根據地塊歷史調查和人員訪談可以分析得出,本地塊主要涉及的污染物為鋅、鉻、鉛、鈷、銅、氯苯、苯、甲苯、二甲苯、均三甲苯、氰化物、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多氯聯(lián)苯,共19項;相鄰地塊關注特征污染物為石油烴。
根據第一階段的調查結果,地塊不能完全排除土壤污染可能,需要進第二階段采樣調查。本次調查重點關注區(qū)域為整體地塊范圍,本地塊主要關注特征污染物為鋅、鉻、鉛、鈷、銅、石油烴、氯苯、苯、甲苯、二甲苯、均三甲苯、氰化物、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多氯聯(lián)苯,共19項。
三、初步采樣調查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時間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3日~12月14日,在地塊內布設23個土壤柱狀取樣點、4個堆土取樣點、4個地下水監(jiān)測點、1個積水塘底泥監(jiān)測點、1個地表水監(jiān)測點,地塊外設置的2個土壤對照點監(jiān)測點。共采集151個土壤樣品(包括4個堆土樣品、1個底泥樣品、2個對照點土壤樣品)、4個地下水樣品、1個地表水樣品。土壤、堆土、底泥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砷、汞、鎘、六價鉻、鎳、鉛、銅)、揮發(fā)性有機物(GB36600表一中27項)、半揮發(fā)性有機物(GB36600表一中11項)、均三甲苯、氰化物、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氰化物、多氯聯(lián)苯(總量),地下水、地表水樣品的分析項目包括常規(guī)理化指標、重金屬(砷、汞、鎘、鉛、鎳、鉻(六價鉻)、銅、鋅、鈷)、氰化物、氯苯、二甲苯、苯、甲苯、1,3,5-三甲苯、石油烴、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多氯聯(lián)苯(總量)。
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一)本項目土壤樣品中8種重金屬指標(砷、鎘、銅、鉛、鎳、汞、鋅、鈷)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六價鉻未檢出,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4種揮發(fā)性有機物指標(二氯甲烷、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檢出,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6種半揮發(fā)性有機物指標(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茚并(1,2,3-c,d)芘)檢出,2種鄰苯二甲酸酯類指標(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檢出,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多氯聯(lián)苯(總量)未檢出;石油烴、氰化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檢測結果未超過風險篩選值。
(二)地塊內采集的4個地下水樣品各項檢測指標中可萃取性石油烴、砷、鈷、鎳、銅、鉛、鋅、氯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檢出濃度未超過篩選值。
(三)地塊內采集的1個底泥樣品各項檢測指標中砷、鎘、銅、鉛、鎳、鋅、汞、鈷、石油烴、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檢出,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
(四)地塊內采集的1個地表水樣品各項檢測指標中可萃取性石油烴、砷、鎳、銅、鉛、鋅、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有檢出,檢出濃度均未超過篩選值。
四、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經過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表明廣華路369號地塊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狀況符合該地塊所屬未來規(guī)劃的要求。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jiān)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廣州市工業(yè)企場地環(huán)境調查、修復效果評估文件技術要點》(穗辦〔2018〕173 號)等相關要求,此次調查工作已經完成,廣華路369號地塊不需要再做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huán)境狀況滿足作為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一類工業(yè)用地(M1)第一類用地進行再開發(fā)利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