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塊名稱:金達(珠海)電路版有限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20000m2
地理位置:珠海市香洲區(qū)唐家灣鎮(zhèn)工業(yè)區(qū)5號
土地使用權人:金達(珠海)電路版有限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xiàn)狀:工業(yè)用地
未來規(guī)劃:目前地塊租賃期限到期,不改變用地性質,用地規(guī)劃不變更,仍為工業(yè)用地,屬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廣東思創(chuàng)環(huán)境工程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目標地塊涉及電鍍工藝,由于租賃期限到期企業(yè)停產(chǎn),但不改變用地性質,根據(jù)《珠海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珠海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珠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有關要求的通知》(珠環(huán)函〔2022〕111號),從事過電鍍行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擬收回、轉讓、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須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
本地塊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在2023年3月進行采樣分析,土壤檢測指標均未超標,地下水檢測指標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超標,說明地塊地下水已受到污染,污染物為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
為了進一步確定地塊地下水具體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因此在2023年7月開展了本地塊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采樣分析,同步檢測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調查超標污染物,土壤檢測指標均未超標,地下水檢出指標pH、銅、鉛、鎳、錳、氟化物仍超標。
1、地塊歷史沿革清晰:
金達(珠海)電路版有限公司地塊1998前為農(nóng)田,1998年地塊開發(fā)為金達(珠海)電路版有限公司,企業(yè)于1998年3月投產(chǎn),僅生產(chǎn)電路版產(chǎn)品;2002年新增1條化學鍍鎳生產(chǎn)線,新增產(chǎn)能為驅動支架3380萬件/年,剛性線路板11萬m2;2006年進行改擴建,剛性線路板減少至8萬m2,新增柔性電子線路版16萬m2;2008年新增1臺1t/h燃油鍋爐;2010年化學鍍鎳生產(chǎn)車間年產(chǎn)磁頭驅動支架8707萬個(折合面積22.64萬m2)、線路板生產(chǎn)車間年產(chǎn)剛性線路板8萬m2、柔性線路板16萬m2;2019年2月進行技改,保持化學鍍鎳生產(chǎn)車間不改變,取消線路板生產(chǎn),新增年產(chǎn)鋁制品工件218t/a、塑膠件3054t/a、模具1200套/a。2022年12月底企業(yè)停產(chǎn),采樣前設備均已清走、遺留原輔料、廢水、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均按要求處理處置,目前拆除廢氣、廢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暫存間構筑物、柴油儲罐所在構筑物以及各地下儲池,并采用外來填土填埋、覆蓋,土來源為附近山地開挖土方,填土來源地塊內及周邊相鄰地塊當前和歷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生產(chǎn)、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排放等活動,地塊內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fā)生過環(huán)境污染事故和環(huán)境違法事件。
根據(jù)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內重點關注區(qū)域為金達生產(chǎn)廠房一層(電鍍生產(chǎn)區(qū)、線路板生產(chǎn)區(qū)、注塑車間、退鍍廢液間、車間地埋式排水渠)、化學品倉庫區(qū)、鍋爐房、柴油儲罐、地下儲桶(含鎳廢液池)、含鎳廢水預處理設施、危廢倉、污泥暫存?zhèn)}、廢水處理站調節(jié)池,識別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砷、汞、鎘、六價鉻、鎳、鉛、銅、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烴(C10-C40)、錳、鋅、鎢、錫、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聯(lián)苯、鄰苯二甲酸酯類。
2、相鄰地塊影響:目標地塊東側為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南側為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側為道路、官塘富力城及園區(qū)預留工業(yè)用地,北側為珠海寶剛休閑器材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為粉塵、有機廢氣(VOCs、苯、甲苯、二甲苯)、注塑廢氣(非甲烷總烴)、酸性氣體(磷酸霧)、鍋爐廢氣、惡臭氣體、生活垃圾、廢水污泥、廢UV燈管、廢活性炭、廢渣、廢電子配件、網(wǎng)版清洗廢水、廢含油墨抹布、廢化學品包裝廢物、生活污水、生產(chǎn)廢水(COD、氨氮、石油類、磷酸鹽、總鋅)等。根據(jù)對相鄰地塊歷史沿革和相關資料的分析,可能會對目標地塊土壤產(chǎn)生較小影響。
3、地塊污染因子:根據(jù)資料分析、現(xiàn)場踏勘以及以往場地調查經(jīng)驗,梳理地塊內企業(yè)與地塊鄰近企業(yè)的歷史沿革,本次調查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屬(7項,砷、鎘、汞、鉛、鎳、六價鉻、銅)、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錳、鋅、鎢、錫、多氯聯(lián)苯、石油烴(C10-C40)、鄰苯二甲酸酯類(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氟化物、氰化物。
建議對金達(珠海)電路版有限公司地塊實施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采樣調查。
(一)本項目調查采樣在地塊內布設19個土壤采樣點,共采集86個樣品,地塊外未擾動區(qū)域設2個土壤對照點,共采集2個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值、含水率、重金屬(7項,砷、鎘、汞、鉛、鎳、六價鉻、銅)、揮發(fā)性有機物(基本項27項)、半揮發(fā)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錳、鋅、鎢、錫、氟化物、氰化物、甲醛、鄰苯二甲酸酯類、多氯聯(lián)苯。
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砷、鎘、鉛、鎳、銅、錳、鋅、鎢、氟化物、二氯甲烷、苯、甲醛、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石油烴(C10~C40)共16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其余指標未檢出。檢出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本地塊由于租賃期限到期企業(yè)停產(chǎn),但不改變用地性質,仍為工業(yè)用地即為二類用地。根據(jù)土壤分析測試結果::線路板車間(J電鍍鎳金線與電鍍鎳線、V退鍍線)、沖壓車間(S5-3)鉛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考慮可能原排水渠防腐防滲破損,造成線路板生產(chǎn)沉錫廢水(含鉛)泄漏;電鍍生產(chǎn)車間(C線化學鍍鎳全自動生產(chǎn)線、E線電鍍金全自動生產(chǎn)線、D線化學鍍鎳全自動生產(chǎn)線、F線鈍化線)(S7-2)鎳和(S7-1)鎢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考慮C線化學鍍鎳生產(chǎn)線底部無托盤,造成鈍化工序含鎢廢水和含鎳廢水泄漏;污泥暫存?zhèn)}(S9-1)表層石油烴(C10-C40)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可能是廢水污泥暫存區(qū)域地面破損,廢水污泥含油類物質泄漏影響表層土壤;其他區(qū)域不存在超過一類用地風險管控標準的土壤。
(二)本項目調查采樣在地塊內布設6個地下水采樣點,共采集6個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濁度、重金屬(7項,砷、鎘、汞、鉛、鎳、六價鉻、銅)、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烴(C10-C40)、錳、鋅、鎢、錫、氟化物、氰化物、甲醛、多氯聯(lián)苯、鄰苯二甲酸酯類。
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砷、鎘、鉛、鎳、六價鉻、銅、錳、鋅、鎢、氟化物、氰化物、甲醛、甲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石油烴(C10~C40)共17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其余指標未檢出。
檢出指標中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主要原因為企業(yè)歷史生產(chǎn)工藝過程中電鍍工藝使用NiSO4、硫酸銅、氟化氫銨、含鉻鈍化劑;沉錫和噴錫工藝使用含鉛錫條及含鉛鍍錫藥劑,退錫廢液含有錫、鉛;沉銅工藝使用甲醛、高錳酸鉀,覆銅板、銅箔含有銅;印刷工序使用防焊油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鄰苯二甲酸酯類;2008年前使用含鉛鍍錫藥劑和錫條,2008年后沉錫工藝使用不含鉛錫膏,生產(chǎn)過程中地面防腐防滲破損或管道破碎泄漏進入土壤、地下水,從而污染地下水;地下水中D1和D6點位pH較低,呈酸性,D1和D6均位于電鍍車間,電鍍車間微蝕、酸洗和活化使用硫酸、磷酸、硝酸,考慮是地面及其防滲破損導致廢水進入土壤從而污染地下水;其他指標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和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三)本地塊由于租賃期限到期企業(yè)停產(chǎn),但不改變用地性質,仍為工業(yè)用地即為二類用地。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本地塊土壤檢出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地下水檢出指標中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說明地塊地下水已受到污染,污染物為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由于地下水超標點位為D1、D2、D3、D4、D6,未能有足夠的達標點位連線確定詳細調查范圍,因此詳細調查以地下水井不超標點位連線結合重點區(qū)域劃定污染區(qū)域。
(一)本項目詳細調查采樣在地塊內布設6個土壤采樣點,共采集29個土壤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值、含水率、重金屬(4項,鉛、鎳、六價鉻、銅)、錳、氟化物。
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鉛、鎳、銅、錳、氟化物共5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六價鉻指標未檢出,檢出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本地塊由于租賃期限到期企業(yè)停產(chǎn),但不改變用地性質,仍為工業(yè)用地即為二類用地。根據(jù)土壤分析測試結果,僅線路板生產(chǎn)線(T5-1)表層鎳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可能是原線路板生產(chǎn)線廢水排水渠中PVC管破損發(fā)生含鎳廢水泄漏影響表層土壤,其他區(qū)域不存在超過一類用地風險管控標準的土壤。
(二)本項目詳細調查采樣在地塊內布設6個地下水采樣點,地塊外未擾動區(qū)域設2個地下水對照點和1個場界外常規(guī)監(jiān)測井,共采集9個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濁度、重金屬(4項,鉛、鎳、六價鉻、銅)、錳、氟化物。
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鉛、鎳、銅、錳、氟化物共5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六價鉻指標未檢出。檢出指標中pH、鉛、鎳、銅、錳、氟化物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其他指標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和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三)本項目詳細調查采樣,由于使用地塊內自來水儲水清洗鉆具,因此在地塊內布設1個采樣點,位于廠內自來水儲水池,共采集1個自來水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濁度、重金屬(4項,鉛、鎳、六價鉻、銅)、錳、氟化物。
根據(jù)分析測試結果顯示:鉛、鎳、銅、錳、氟化物共5種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六價鉻指標未檢出。檢出指標中pH、鉛、鎳、銅、錳、氟化物均未超過《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 5749-2022)標準限值。
(四)經(jīng)詳細調查,已摸清調查地塊的污染情況。本次詳細調查共布設6個土壤點,編號為T1~T6,采集了29個樣品,檢測指標包括pH、鉛、鎳、六價鉻、銅、錳、氟化物。經(jīng)檢測結果顯示,土壤樣品均不超標,因此地下水pH、鉛、鎳、銅、錳、氟化物超標對周邊土壤基本無影響。
此外結合初步調查和詳細調查結果,本地塊土壤均滿足《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地下水為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限值和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的指標為pH、鉛、六價鉻、鎳、銅、錳、氟化物,其中鎳最大超篩倍數(shù)為333倍,鉛最大超篩倍數(shù)為4.96倍,錳最大超篩倍數(shù)為10.2倍,六價鉻最大超篩倍數(shù)為1.65倍,氟化物最大超篩倍數(shù)為2.41倍,超篩范圍以W3、D5不超標點位連線與地塊廠界圍蔽區(qū)域。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樣品無超篩選值情況,地下水樣品超篩選值的指標為pH、鉛、六價鉻、鎳、銅、錳、氟化物,其中T5/W5點位鎳超標倍數(shù)為333倍,T5/W5點位鉛超標倍數(shù)為4.96倍,T5/W5點位錳超標倍數(shù)為10.2倍,S4/D1點位六價鉻超標倍數(shù)為1.65倍,S4/D1點位點位氟化物超標倍數(shù)為2.41倍。超標原因為企業(yè)歷史生產(chǎn)工藝過程中使用NiSO4、硫酸銅、氟化氫銨;沉錫和噴錫工藝使用含鉛錫條及含鉛鍍錫藥劑,退錫廢液含有錫、鉛;沉銅工藝使用高錳酸鉀、甲醛,覆銅板、銅箔含有銅,蝕刻后清洗產(chǎn)生含銅廢水;2008年前使用含鉛鍍錫藥劑和錫條,2008年后沉錫工藝使用不含鉛錫膏,生產(chǎn)過程中車間地面、排水渠硬化層防腐防滲破損或廢水管道破損泄漏進入土壤、地下水,從而污染地下水。地下水超篩選值污染物為pH、鉛、六價鉻、鎳、銅、錳、氟化物需對地下水鉛、六價鉻、鎳、銅、錳、氟化物開展人體健康風險評估。
根據(jù)本地塊詳細調查結果及分析結論,本地塊土壤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根據(jù)《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推導出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
第二階段采樣分析結果線路板車間、沖壓車間(S5-3)鉛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電鍍生產(chǎn)車間(S7-2)鎳和(S7-1)鎢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污泥暫存?zhèn)}(S9-1)表層石油烴(C10-C40)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線路板生產(chǎn)線(T5-1)表層鎳超過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后續(xù)開發(fā)過程中需對該區(qū)域土壤進行管控,后續(xù)地塊進行開發(fā),開挖后土壤不可作為第一類用地回填使用。
本地塊僅地下水超標,且地下水檢測指標pH、六價鉻、銅、鉛、鎳、錳、氟化物超標,均為重金屬和無機物,因此本地塊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開展人體健康風險評估。